支持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担保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现金转账 ① 电汇或银行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②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须注意双休日银行柜台休息对公对公转账的影响。开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单位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保管,待履约担保办理完毕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返还中标人 (不计息)。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 注意: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每个标段对应相应的订单号,汇款时备注订单号。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文件格式六)(姓名须与全国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的相一致),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格式七)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提交地点: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一楼大厅。 提交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00-09:30 接收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021-62592061转107、101;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 3、注意事项 ① 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 现金转账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③ 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 ④ 电子保函或现金转账的缴款凭证,其扫描件(加盖公章)放进投标文件中。 ⑤ 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865501 ⑥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号下午16:00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