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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新名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阅读数:1886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 台州新名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QBJ202406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数量

服务期

最高投标限价

1

台州新名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项

2

950元/人/年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1、a.投标人必须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公司或其所属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b.投标人须具有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资质。

2、同一法人机构与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同一法人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如无特殊要求,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必须为投标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分支机构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能作为该投标分支机构的文件予以确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下载-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zwztb.com/)

七、招标答疑会:无。

八、投标截止及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 2024 4   30 14 00 (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在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zwztb.com/)进行在线提交;(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梦想园区海虹街道一楼大厅)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前)。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人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直播网络地址:www.tzwztb.com/live/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8万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1)现金转账

① 电汇或银行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后支付,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

②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否则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须注意双休日银行柜台休息对公对公转账的影响。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十天内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保管,待履约担保办理完毕并签订施工合同后,招标人返还中标人。

(2)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以下合称“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的受益人:_台州新名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_(招标人名称)

②工程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

③递交方式:

  递交方式一(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

注: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每个标段对应相应的订单号,汇款时备注订单号。 

  递交方式二(非电子保函系统):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工程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若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姓名须与全国建设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的相一致),否则工程保函不予签收。

(2)若是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工程保函的,应持针对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格式十三)及身份证原件,否则工程保函不予签收。

(3)递交工程保函时所要求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人员须与投标文件组成中提供的人员一致,若提供的不一致则以无效标处理。

提交地点: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一楼大厅

提交时间:2024年4月30日13:30-14:00

接收人: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接收人联系方式:0576-88810077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


3、注意事项

① 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 现金转账账号根据不同工程(标段)由系统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工程(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

③ 以现金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基本账户支付,购买工程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基本账户支付;

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0576-88865501

⑤ 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⑥ 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 2024   4    29  下午16点前

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3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台州湾新区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tzwztb.com)及“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zjzfcg.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小施

联系电话:0576-88810077

   址: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B幢1104

(二)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台州新名匠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6- 88909139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台州市甲南大道东段9号

 

                                         台州市建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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